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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书多长时间能出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5 1467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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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书一般45天就能出具,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关于股东代表诉讼被告的范围有多大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医疗事故鉴定书多长时间能出

1.医疗事故鉴定书一般45天就能出具,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2.法律依据: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

1.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2.法律依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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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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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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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可能面临的处罚类型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11分钟前回复:

关于医院可能面临的处罚类型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医院可能面临的处罚类型有哪些 关于医院所遭受的处罚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存在未能如实地向患者逐一阐述病情、所有特定的医疗应对方案以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医疗风险; 其次是未经合法合规的缘由,拒绝向患者提供复印或复制病史资料等存储服务; 再次是未遵循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订定的强制性规范要求,进行病历档案的妥善书写与存放; 接着是未能在预定的时间范围内补充记录抢救过程中的病历内容; 另外还包括未依照本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病历资料及实体物品的封存、保管及启封操作; 最后是未设立专属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是配备专门的(兼职)监督人员。 另外,针对特定的情况,如未能按照有关规定建立预防和处置医疗事故的规范性制度; 未能在法定的上报时限内向其隶属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涉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未能按照本条例的明确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已经发生的医疗事故; 以及未能按照特定的规定进行尸体检验并对结果进行合理的保存和处置,也将面临相应的惩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具体条款,如果医疗机构故意或蓄意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者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乃至纪律处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未能真实而全面地向患者阐述病情、理由正当却拒绝提供病历资料复印件、未能按期做好病历资料的防保工作、未能按时完成病例补记、未能正确地封存、保管和启封病案资料和实体物品、缺乏专设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未配置专兼职人员、未能建立医疗事故防控和处置规划、未能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发生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未能及时通报实际上报医疗事故及未能按规定进行尸体解剖和保存、处置等行为。

医疗事故鉴定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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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特殊疾病门诊医疗

法律顾问律师14分钟前回复:

关于如何申请特殊疾病门诊医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参保职工患33种特殊疾病的,可按下列要求办理《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 (一)患者应提供下列资料: 1、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 2、患病以来的化验单、检查报告单; 3、近期免冠照片3张(1寸彩照); (二)由所在单位统一持患者《医疗保险证》和上述资料到参保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并填写《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审批表》; (三)参保单位将上述材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所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提请指定医疗机构鉴定。 每季度的20日前,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向符合条件的特殊疾病患者发放《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 一、一般医保调查一般多长时间 短的3个月长的半年。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二、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 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宫外孕医疗纠纷诉讼费用如何计算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关于宫外孕医疗纠纷诉讼费用如何计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2% 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2、上下浮动幅度:20% (四)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五)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 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4304%,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药店拿错药,导致孩子吃了高血压的药

李少郡律师1小时前回复:

您好 需要咨询我们vx沟通下或回复留下联系方式,我这边将给你解答你所有的疑问和解决方案,谢谢!vx:1??8??6??2??7??0??5??1??4??6??2??

医疗事故家属如何做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医疗事故家属如何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发生医疗事故后,家属有三种解决方式。 分别是: 1、协商。 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法,解决医疗事故纠纷; 2、调解。 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3、诉讼。 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医疗事故纠纷的,那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胎儿死于腹中的医疗事故纠纷怎么处理 胎儿死于腹中的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方法,主要有有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发生医美纠纷如何解决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即和解,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由此可见,在我国,发生医疗纠纷有三种解决方式,即和解、调解和诉讼。 1、和解(协商解决);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 2、调解(卫生行政部门等第三方介入);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对调解进行了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3、诉讼; 在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医学会鉴定,医疗过错鉴定由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进行鉴定并不是医疗纠纷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 三、医疗事故没有技术证据怎么处理 医疗事故没有证据,当事人不要焦急,因为医疗事故纠纷举证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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