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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给婚后子女买商铺财产归属于谁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4-23 1508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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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给婚后子女购买商铺,并且指定商铺只登记在子女名下的,那么商铺就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归个人所有。关于父母出资给婚后子女买商铺财产归属于谁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父母出资给婚后子女买商铺财产归属于谁

1、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给婚后子女购买商铺,并且指定商铺只登记在子女名下的,那么商铺就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归个人所有;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给婚后子女购买商铺,那么商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只要是婚后所得到的,那么就是夫妻共同的,但对于婚后父母所购买的房子,那么就要看实际的情况,看双方是否有没有约定,不同的情况那么财产的归属就会不一样,但最好是在此之前就要协商好,避免引起纠纷。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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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父母离婚财产归儿女吗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的归属
父母赠送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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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有时间限制吗

法律顾问律师48分钟前回复:

关于医疗事故有时间限制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医疗事故纠纷是有时间限制的,限制时间为一年之内。 起诉时间为两年。 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 一、工伤赔偿是否有时间限制 因工伤赔偿发生纠纷的,提起劳动仲裁是有时效限制的,在工伤之日起一年内。 首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赔偿问题发生争议的,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按劳动争议处理。 而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规定,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其次,但劳动者应该明确,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间,是属于请求权利救济,时效应该从每一个程序终结后,重新计算一年。 因此劳动通过劳动仲裁请求工伤赔偿,应自权利救济程序结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否则可能面临败诉风险。 最后,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可自收到裁决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逾期仲裁裁决结果发生法律效力。 二、民法典交通事故受害人理赔有效期是多久 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理赔的期限没有时间限制,但是提起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是有诉讼时效的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 三、解除合同后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按相关法律规定,即使解除合同协议签字,只要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但要注意,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如果已经就离职补偿达成一致,且明确表示放弃其他权利,双方再无其他争议的,虽然可以申请仲裁,但仲裁会面临败诉的结果。 此外,法律还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医疗事故处理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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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52分钟前回复:

关于医疗事故鉴定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医疗事故鉴定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鉴定申请书。 提交的鉴定申请书一式三份,要写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与病人的关系以及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院号、住址、工作单位、事故或纠纷发生的时间等,然后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 曾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要写明原鉴定结论。 最后由申请人签字盖章; 2、申请人单位或村(居)委会的介绍信。 主要是证明申请人的身份; 3、陈述意见书; 4、病历或病历摘要、各种检查诊断报告单的原件或复印件; 5、进行过尸体检验的要提供尸检报告; 6、证人证言。 如有人作证,可制作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要写明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证明的事实要写明时间、地点、事实经过,最后由证人签字盖章或在证词上留下指纹印; 7、进行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要提供原鉴定报告书; 8、有关物证; 9、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0、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交纳鉴定费。

医院可能面临的处罚类型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医院可能面临的处罚类型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医院可能面临的处罚类型有哪些 关于医院所遭受的处罚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存在未能如实地向患者逐一阐述病情、所有特定的医疗应对方案以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医疗风险; 其次是未经合法合规的缘由,拒绝向患者提供复印或复制病史资料等存储服务; 再次是未遵循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订定的强制性规范要求,进行病历档案的妥善书写与存放; 接着是未能在预定的时间范围内补充记录抢救过程中的病历内容; 另外还包括未依照本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病历资料及实体物品的封存、保管及启封操作; 最后是未设立专属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是配备专门的(兼职)监督人员。 另外,针对特定的情况,如未能按照有关规定建立预防和处置医疗事故的规范性制度; 未能在法定的上报时限内向其隶属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涉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未能按照本条例的明确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已经发生的医疗事故; 以及未能按照特定的规定进行尸体检验并对结果进行合理的保存和处置,也将面临相应的惩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具体条款,如果医疗机构故意或蓄意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者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乃至纪律处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未能真实而全面地向患者阐述病情、理由正当却拒绝提供病历资料复印件、未能按期做好病历资料的防保工作、未能按时完成病例补记、未能正确地封存、保管和启封病案资料和实体物品、缺乏专设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未配置专兼职人员、未能建立医疗事故防控和处置规划、未能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发生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未能及时通报实际上报医疗事故及未能按规定进行尸体解剖和保存、处置等行为。

如何申请特殊疾病门诊医疗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如何申请特殊疾病门诊医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参保职工患33种特殊疾病的,可按下列要求办理《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 (一)患者应提供下列资料: 1、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 2、患病以来的化验单、检查报告单; 3、近期免冠照片3张(1寸彩照); (二)由所在单位统一持患者《医疗保险证》和上述资料到参保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并填写《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审批表》; (三)参保单位将上述材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所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提请指定医疗机构鉴定。 每季度的20日前,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向符合条件的特殊疾病患者发放《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 一、一般医保调查一般多长时间 短的3个月长的半年。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二、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 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宫外孕医疗纠纷诉讼费用如何计算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宫外孕医疗纠纷诉讼费用如何计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2% 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2、上下浮动幅度:20% (四)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五)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 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4304%,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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